
【推荐】工作方案合集八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方案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作方案 篇1一、整治目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推进药械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深入开展,切实改进和加强药械监管工作,做好今年后四个月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保定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加大药械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巩固XX年以来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果,将药械安全专项和整治行动进一步引向深入,将全县药械安全监管工作提到一个新水平。
二、整治重点
围绕四个重点展开,切实解决辖区内药械安全领域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消除药械安全隐患。
(一)重点行为
重点查处以下九种违法违规行为:
(1)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
(2)不按规定储存药品;
(3)出租柜台、出借证照;
(4)走票、不索票;
(5)挂靠经营、私设仓库;
(6)非法渠道购进和使用;
(7)制售假劣药械;
(8)虚假广告;(9)邮购、回收药品。
(二)重点区域
重点监控以下区域:
(1)农村市场
(2)县县结合部
(3)偏远水区和偏僻社区。
(三)重点对象
重点监督检查以下五种单位和人员:
(1)农村药店;
(2)县乡个体诊所;
(3)乡镇卫生院;
(4)游医药贩和从事非法邮购和回收药品人员;
(5)制售假劣药械黑窝点。
(四)重点品种
重点检查以下七类品种:
(1)广告热播药品和医疗器械;
(2)非药品冒充药品;
(3)新特药;
(4)壮阳药;
(5)生物制品(特别是疫苗和人血白蛋白等);
(6)季节性热卖药品;
(7)经营和使用量大的药品和医疗器械。
三、整治要求
抓住重点,以点带面,切实加大整顿规范力度,确保专项行动的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一)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和使用秩序
1、全覆盖,严惩处。对批发、零售(含零售连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覆盖面要达到100%。加大对盛市局列入重点监管品种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从严查处。对涉嫌触犯刑法的单位和个人,移交当地公安部门进行查处。
2、严要求,严监管。一是药械经营企业要落实“十严禁”。
(1)严禁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转让柜台或出借证照;
(2)严禁药品供应商以任何形式进驻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或代销自己产品;
(3)严格药品经营企业超范围经营行为;
(4)严禁零售搞批发或无证销售医疗器械行为;
(5)严禁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和购进药品时走票和不索要发票的行为;
(6)严禁药品经营企业挂靠经营、私设仓库的行为;
(7)严禁药品经营企业通过非法渠道销售或购进药品;
(8)严禁悬挂或发放虚假药品广告;
(9)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学技术服务人员应当严禁向消费者随意夸大药品疗效,非药品以药品名义向消费者介绍和推荐;
(10)严禁非药品和药品混放销售,要设专区、专柜、专门标识。
二是农村市场要做到“四个继续”。
(1)继续深入推进农村药械监督网络和药械供应网络建设;
(2)继续开展对农村药品监督员、协管员和信息员的培训,认真落实定期交流,情况通报制度、建立畅通的信息反馈制度;
(3)继续发挥农村“三员”的宣传、引导、监督、举报作用,形成群防群控、各方联动、运转高效的农村药品监督网,结合新农村合作医疗推进农村药品供应网建设,规范药品经营行为;
(4)继续推动农村“两网”建设,维护农村药械市场秩序,确保农村药械质量。
三是使用单位的整治要突出“三个规范”。
(1)要彻底规范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和医疗器械行为,要依法完善药械购进登记、验收制度;
(2)要彻底规范个体诊所、乡镇卫生院、社区门诊等药械储藏、保管和养护问题,达到法定要求;
(3)要彻底规范医疗机构从药人员的教育培训和健康体检工作,达到持证上岗。
四是药品广告的整治要做到“三个加大”。
(1)加大对新修订的《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和《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的宣传,增强行政相对人的守法意识,提高公众识别违法广告的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药品零售企业要严格执行《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悬挂或向消费者发放未经批准或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广告宣传;不得销售因严重虚假宣传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暂停在辖区内销售的药品;
(2)加大对广告热播药械的查处力度,坚决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行为;
(3)加大对违法药品广告所涉及的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特别是零售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对违法发布广告的企业,及时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情节严重、屡教不
改的,可向省市局建议采取强制措施,停止其产品在本区域内的销售。
(三)深入开展医疗器械专项整治
1、医疗器械生产监督检查要做好“两项工作”。要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1)做好对被举报存在违规行为企业做好专项监督检查;
(2)做好市局交办的联查任务,强化医疗器械生产日常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医疗器械流通秩序要突出“三个严查”。
(1)严查对高风险产品和市场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可疑的产品,加大对医疗器械制假售假行为的打击力度;
(2)严查无证经营药字号试剂;
(3)严查销售和使用无证产品以及擅自扩大适应症等医疗器械流通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0日至9月15日):结合市、县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加强对国务院(特别规定)的学习贯彻,进一步明确岗位责任制,抓好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落实和宣传发动。
(二)专项治理阶段(9月16日至11月30日):认真组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加大工作力度,细化落实措施,保障专项行动目 ……此处隐藏7631个字……大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20xx年全省民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增强基层民政能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进行深入宣传报道,积极为民政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以人为本,贴近民生,展示北湖民政系统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推进全区民政事业科学发展。
二、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树立“抓宣传就是推动工作、抓宣传就是抓地位、抓宣传就是树形象”的意识,将宣传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局系统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罗万军局长任组长;谢开富、李刚、杨文雄、陈江富、李和平、吴亚强同志任副组长;朱明祥、廖力缘、卿萍、李江华、梁红、刘晓琴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朱明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宋文鑫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考核。各二级机构成立相应领导小组,适当安排宣传工作经费,保障民政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二级机构、各街道(乡镇)民政办确定一名通讯员向局办公室及时报送民政信息。
三、主要宣传任务
(一)做好“发挥民政保底作用”的宣传报道
1、“为民办实事”项目。集中宣传城乡低保、五保供养、敬老院建设等三项工作在政策、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创新。
2、健全社会救助工作机制。集中宣传建立健全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信息比对机制,重特大病医疗救助试点,临时救助政策完善等方面的工作。
3、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集中宣传灾害应急管理体制的建立健全、减灾宣传教育、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以及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4、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事业发展。集中宣传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建立和完善,福利设施、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规范管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落实;福彩文化建设以及福彩公益金使用等。
(二)做好“发挥民政基础作用”的宣传报道
1、基层民主建设。集中宣传农村村委会、城区居委会换届工作,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村(居)务监督等工作。
2、城乡社区建设。集中宣传社区“四有一化”建设,以城乡社区为平台的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体制机制创新以及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3、社会组织发展。集中宣传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等方面的实践,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协商民主的途径和方式,社会组织党建以及社会组织分类评估的探索实践。
4、地名普查工作。集中宣传第二次地名普查信息服务建设,发挥地名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工作。
(三)做好“发挥民政支持作用”的宣传报道
1、优抚政策落实。集中宣传“普惠”加“优待”的优抚保障模式的完善,新型优抚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军休服务管理活动等方面的创新实践。
2、退役士兵安置改革。集中宣传在新型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平稳实施中,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和技能培训工作,提高退役士兵就业率的实践等方面的创新实践。
3、专项社会事务管理。集中宣传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创新,包括“接送流浪孩子回家”的工作成果、“流浪儿童回校园”专项行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以及和谐婚姻文化宣传。
4、民政综合能力建设。集中宣传在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创制,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民政项目资金监管,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实践。
四、宣传方式及宣传要求
1、宣传方式:通过各级党报党刊、新闻网站、电视、上级各业务主管部门的内部刊物和网站,如《中国民政》、《中国社会报》、“湖南民政网”、《湖南日报》、《郴州日报》、《今日北湖》等进行宣传。
2、宣传要求:宣传内容必须真实客观,重大事件上报前应进行严格核实;事例、数字、单位等务求准确;急事、要事、突发性事件要迅速报送,必要时应续报事件发展动态及处理情况;力求主题鲜明、文题相符、言简意赅、短小精悍,要用最精炼的文字和有代表性的数据反映基本概况和发展趋势。
五、目标管理
全区民政宣传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制度,任务完成情况直接与年度考核挂钩。
1、局机关股室、局属二级单位每月报送民政信息1篇以上(社会救助管理局、优抚安置股、福利院2篇以上);每年报送经验材料、典型事迹或调研文章1篇以上。
2、各乡镇(街道)民政办每月报送民政信息1篇以上;每年报送经验材料、典型事迹或调研文章1篇以上。
六、奖励办法
为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对民政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切实将我区的民政工作亮点推介出去,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在《中国民政》、《中国社会报》和《湖南日报》等省级以上党报党刊每采用一篇奖励1000元(1000字以上奖1500元);在《郴州日报》等市级党报党刊上每采用一篇奖励200元(1000字以上奖400元);在《今日北湖》上每采用一篇奖励50元(500字以上奖励200元)。
工作方案 篇8为使厨房工作更加有序,厨房成立餐前工作准备检查小组,对每天的餐前准备工作实施检查,并做好跟踪记录,以便对其每个岗位整个工作的考核和认定,以达到提高工作效率和稳定菜品质量的目的。
一、小组组成
一般由行政总厨、厨师长、副厨师长及各档口主管组成。
二、检查项目
1、炉子工作准备情况,包括:红油、老油、由炉灶完成的初加工、菜谱上所有菜品的前期制作、成品、半成品的标准、质量等。
2、墩子工作准备情况,包括菜谱上和宴席的所有菜品的前期切配、制作的标准、质量,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干货的涨发及标准、质量,蔬菜架的清理等。
3、荷台工作准备情况,包括调料、酱料、小料、油料的准备情况是否按每天的出品最大用量来准备,每天的出品最大用量的餐具、盘头装饰和所有初加工是否齐备。
4、凉菜工作准备情况,包括调料、酱料、油料的准备情况、菜谱上和宴席的所有凉菜的前期切配、制作,成品、半成品加工的标准、质量等。
5、小吃工作准备情况,包括调料、酱料、油料的准备情况、菜谱上和宴席的所有小吃的前期制作,成品、半成品的加工标准、质量等。
6、笼锅工作准备情况,包括菜谱上和宴席的所有蒸制菜品的前期制作,成品、半成品的加工等。
7、保洁工作准备情况,包括菜谱上和宴席的所有菜品、时蔬的初加工、整理、清洗,菜谱上和宴席的所有餐具的清洗和到位情况。
三、检查时间
1、每日上午11:30。
2、每日下午6:00。
四、检查方法
由组长或副组长带队,带领各检查小组组员对厨房每个档口、部门全面仔细进行检查并记录,对没有完成餐前工作准备的,必须对其部门负责人当面做出处罚并责令改进。
五、检查目的
只有相对稳定的出品,才有相对稳定的客源,只有加强整个厨师班子责任心,使整个厨房有备而战,实现再好的生意都忙而不乱,才能达到和突出酒店的风味菜品和品牌菜肴的稳定性。